在我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频率普遍不是很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与此同时,许多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初创企业,由于资金有限,难以购买研发创新所必需的先进仪器设备,创新能力发展受到了阻碍。在此背景下,“仪器共享”工作在我国逐渐展开。 仪器共享工作稳步推进 建设效果十分显着 近年来国家对“仪器共享”工作越发重视,为了解决科研仪器闲置问题,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提供支撑,连续出台了包括《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在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 在国家的倡导和支持下,各地的仪器共享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截止8月1日,福建农林大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入网仪器数量为237台,在四个月的时间里新增入网仪器数量35台,入网仪器总原值为4.2亿元,平台累积访问量近30万次。辐射京津冀地区的首都科技平台已促进首都地区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在内的908个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进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涉及仪器约4.28万台套,价值263亿元,聚集了13601位专家和166个高端研发团队。截至2018年6月底,四川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上线4300多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设备原值达到40亿元,聚集了各类专家215人,专业领域涵盖材料学、应用化学、仪器分析等。 仪器共享体系建设不足 仍需各方协同发力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仪器共享情况进行评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及组织管理情况等。据悉,评估的结果将影响到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项目的评估,国家对仪器共享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随着国家对仪器共享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各地的仪器共享工作势必迎来更大挑战。当前,仪器共享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供需对接不畅、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等。大部分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服务范围只包括本单位周边区域,大型仪器的共享则主要在课题组和熟人之间进行,体系化的共享远未形成。此外,科研仪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难免产生仪器共享过程中的成果分配问题,若激励机制和成果分配机制不合理,就会挫伤科研机构仪器共享的积极性。 为了切实保障仪器共享工作落实,就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完善共享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积弊。政府应不断完善仪器共享过程中的调控机制,运用各种奖惩措施,切实提高研究机构参与的积极性。科研机构、企业应主动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加入共享平台,尽量避免仪器闲置、资源浪费情况发生。作为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应勇于尝试、积极参与,推动科研服务、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进程。 近日,《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0年,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目标,并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这一方案的下发,是推动辽宁省仪器共享工作开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建设体系完善、运行良好的仪器共享体系指明了道路。 仪器共享在仪器资源持有方和需求方之间搭建了桥梁,不仅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还有利于解决科研院所设备闲置问题,推动科研人才、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当前,我国的仪器共享工作正在稳步开展,但是,其中暴露的问题也不在少数。未来,我国仪器共享工作还需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推进。 |